法律分析:
男方不同意离婚的,女方可以向起诉离婚,应当先行调解,调解不成的,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起诉离婚需要女方本人去被告住所地立案,立案的时候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,结婚证以及复印件,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,和诉讼费。起诉的程序如下,起草起诉状,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,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,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,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,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,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,开庭,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,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,以及如何分割财产, 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 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衍生问题:
对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认定?
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,应当从婚姻基础、婚后感情、离婚原因、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。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,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,经调解无效,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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