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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新生儿落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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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材料

1、父(母)户口簿;

2、结婚证或民事调解书;

3、出生医学证明;

4、父(母)一方户口不在本市,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太原申报出生的,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(母)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。

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(A4规格)一套。

办理条件

1、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。

2、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,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,必须提供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。

3、父(母)亲户口迁入本市前,超计划生育的婴儿,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。

办理程序

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(母)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。

办理时限

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,属跨年(指一整年以上)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,需调查核实的,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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